申請專利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發明創造知識產權的一項法律制度。凡具備專利條件的發明創新都應及早申請專利,以獲得國家的法律保護。申請專利有以下幾項好處:
1) 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關系,從而有效保護發明創造成果,獨占市場,以此換取最大的利益。
2) 在市場競爭中爭取主動,確保自身生產與銷售的安全性。
3) 國家對專利申請有一定的扶持政策,會給予部分政策、經濟方面的幫助。
4) 構成技術壁壘,別人要想研發類似技術或產品就必須得經專利權人同意。
5) 可以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亦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及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使企業的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6)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既是消費者趨之若鶩的強力企業,同時也是政府各項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標群體。
7) 專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擁有一定數量的專利還作為企業上市和其他評審中的一項重要指標。總之,專利既可用作盾,保護自己的技術和產品;也可用作矛,打擊對手的侵權行為。充分利用專利的各項功能,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